文/小喬 圖/春鳴
一把傘售价130元,商販稱只有買了這种“城管監制”的傘,才可以在街頭擺攤。但市場上出售的此類傘价格僅45元一把。這就是河南虞城縣商販所稱的“保護傘”。(12月24日《河南商報》)
如果老師問你“保護傘”什么意思,你回答說能保護你的一把傘,那一定會讓人笑掉大牙,就像形容一
個人“如狼似虎”,你并不會真的當他是一只虎或狼。不過,這些曾經的荒誕“笑話”,今天卻一一成了我們真實的生存現狀;曾經以為只是用來比喻一回而已,何曾想比著比著竟成了真,我們還能笑得出來嗎?
市場上45元一把的傘,因為印了虞城縣市容管理局“虞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城管局監制”的字樣,价格便翻了兩倍,普通的傘成了名副其實的“保護傘”,如此叫法、做法都堪稱典范,堪稱“權力營銷”的典范。市容局說,買傘純屬商販自愿。問題是,面對虎狼,小販們敢不“自愿”嗎?有權利不“自愿”嗎?報道說,一段時間后,虞城市容管理局態度突然變卦,買過“保護傘”的小販又要被迫接受清理。到頭來,保護的只不過是權力者的齷齪利益而已。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