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陳學敏報道:今天,天河區法院再度開庭審理獵德“釘子戶”案。獵德4戶“釘子戶”在被告席上為自己的行為進行辯解。
昨天下午,獵德“釘子戶”之一李澤民收到了天河區法院送來的傳票。由于沒有請律師,這4戶人將進行自辯。“等了這么久,該來的總要來。”李澤民表示,在這段等傳票的時間里,
他和另外几名被告已經研究了一遍《物權法》、《憲法》、《土地管理法》,為再次上庭辯解做好充分的准備。
据了解,早在10月30日,獵德“釘子戶”首次以被告的身份被獵德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庭于11月5日作出庭外調解的判決,但調解以失敗告終。調解失敗后,控辯雙方仍堅持己見,互不退讓。
李澤民表示,他們之所以一直不与獵德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是因為對協議條款本身“有質疑”,而公司又沒有作出合理的解釋,才令他与其余三戶村民演變成今天的“釘子戶”。

圖:獵德村的釘子戶 蔡惠中 攝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