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的家庭即可入住
本報訊 記者周樂瑞、通訊員陳偉秋報道:廣州廉租房保障面將擴大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的低收入家庭!昨天下午,市長張廣宁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廣州市城市廉租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廣州市經濟适用房住房制度
實施辦法》(以上簡稱“兩個《辦法》”)。
据了解,早在1998年,廣州市就啟動了廉租房保障制度。至2005年,廣州已通過廉租房保障制度,實現了對人均居住面積不足7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又稱雙特困戶)的應保盡保,在廣東省排名第一。2006年,廉租住房保障范圍提高到人均居住面積1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標准從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322元,成為全國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和標准最高的城市之一。
据悉,兩個《辦法》擴大了廉租房保障面,將保障對象從民政部門确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及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中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即雙特困戶),擴大到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的低收入家庭;經濟适用房保障的收入標准則定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辦法》确定,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內,經濟适用房在60平方米左右。目前,對全市統計在冊的5643戶雙特困戶家庭,廣州已完成住房狀況入戶調查、核實安置意向和籌集安置房源等工作,將于本周開展廉租房公開搖珠分配。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昨在會上透露,2008年以后新增的雙特困戶將實現當年發現當年解決住房困難。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