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無提現新限
本報訊 記者劉薇報道:深圳各商業銀行規定同一賬戶每天累計取現金額不得超過3万元,有的ATM机還在每晚9時至次日7時停止取現服務,這一消息在廣州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記者昨日向各大銀行咨詢得知,廣州市內銀行并無此規定。
“國家不是都規定‘存款自愿,取款自由’
嗎?一個地方監管部門有沒有權利做出這樣的規定?如果是真的,豈不是公然違規?”市民程小姐認為,雖然說現在的支付方式的确多了,比如轉賬、電匯等等,但不能排除還是有很多需要大額取現、現金支付的地方。硬性規定儲戶每日的取現金額,簡直是一种倒退!
在某大銀行工作的理財經理李先生也對深圳銀行業的這項規定感到奇怪。“如果是為了規避取現風險也有點太因噎廢食,如果是培養百姓支付習慣也太強硬。現在很多人仍然習慣現金交易,拿基金來說,不少人都是直接從A銀行取了現金到B銀行去買,而且一買遠不止3万元,這樣的規定与老百姓的消費習慣不符,并不合理。”
對于有銀行停止柜員机夜間服務,他認為也很不可取,柜員机本身就是為了分流柜台壓力,滿足銀行不營業期間老百姓的現金需求。若不提供取現服務,万一夜間發生急需用錢的情況,可能會出大問題。
甚至有市民認為,出台這樣的規定會引起恐慌,“這是否意味著銀行沒錢支付了?說不定會引發擠兌,或市民為提前儲備現金而大量取款,動搖銀行的存款基礎。”
廣州市內各大銀行一致表示,并未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任何文件對此做出規定。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有關人士也表示,并沒有向下面的商業銀行下達類似通知,目前也不清楚深圳人行為何做出這樣的限定。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