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里,我們經過了不同的年代,伴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半個世紀過去了,我們的偶像已經開始回歸,從“神”又變回成了“人”。
雷鋒 被還原
這是一位全民的“偶像”。
1963年3月5日,毛澤東親筆題詞,號召“向雷鋒同志學習”。從此,雷鋒
成為整整几代人的學習榜樣,時至今日,每年的3月都是“學雷鋒月”,佩戴紅領巾的少先隊員們會唱著《學習雷鋒好榜樣》,以各种行動去追尋雷鋒的足跡。
每每說到雷鋒,人們的腦海里似乎只剩下這位“偉大的共產主義戰士”的偉大事跡,他“雨夜送親人”,他苦練殺敵本領,他在抗洪中奮不顧身,他發揚“釘子”精神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在完美的光環之下,雷鋒甚至在某雜志上被推選為“中華第十位圣人”。
雷鋒,似乎被构造成了一個精神符號,代代傳繼。
然后,我們開始反思。
“雷鋒被推上圣壇,無疑是再一次的被神化。‘從人性的角度觀之’,把一個普通人神圣化,又有何人性可言呢?”(2003年2月28日羊城晚報《別將雷鋒推上圣壇》)
2006年3月5日,隨著一本由雷鋒生前攝影師張峻任圖片主編、師永剛和劉瓊雄編著的雷鋒傳記《雷鋒1940-1962》的推出,我們看到了一個不一樣的雷鋒———他寫愛情小說寫詩歌,他有知心女友朦朧愛情,他愛穿皮夾克、戴手表,追求時尚愛拍照片……(2006年3月3日羊城晚報《雷鋒是時尚潮流追求者》)。
被還原成為一個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立体而丰滿,雷鋒的光芒也并沒有消失。現代的人們并不會因為他戴了手表、打扮時髦,就否認他偉大的精神,也不會因為他朦朧的愛情,去抹煞他帶來的模范作用。正如作者之一劉瓊雄評价說:“雷鋒越真實,他就越可愛。”
賴宁 被叫停
“星星火炬,閃閃發光,英雄賴宁是好榜樣。”紀念賴宁的歌曲,就在他1988年3月13日為扑救山火而犧牲之后,唱遍了全中國的中小學校。那個人們心目中少年英雄的形象,就定格在他14歲稚嫩的臉上。
賴宁是年輕一代學習過的榜樣,讀他的事跡,寫讀書筆記和學習心得,完成“英雄和我們同齡”的作文考題,甚至曾不止一次地假想甚至盼望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好像賴宁一樣奮不顧身———學習賴宁被推向了极端。
賴宁的照片一直貼在校園的牆上,人們希望賴宁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能激勵一代又一代人。与此同時,在個人生命和集体財產、個人利益和社會公德之間,正确選擇只能是后者。因為一直以來強調的是將個人融于集体,為社會利益付出犧牲在所不惜。
然而,在高挂了16年之后,少年英雄賴宁的照片,在2004年開始從北京市中小學校園的牆上摘了下來,与之同時,“《北京市中、小學生守則》將原守則第二十條最后一句‘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動報告、敢于斗爭’中的‘敢于斗爭’去掉了。”(2003年2月19日羊城晚報《“少年英雄”也要与時俱進》)可能過不了多久,孩子們將不再會知道這樣一位救火少年的作為。
相比起犧牲,社會有了不一樣的看法———未成年人在面對突發事件時,首先要保護自己;保證生命安全,是在任何情況下個人都應該享有的權利。有什么比敬畏生命更重要?如果我們不尊重生命,便會無視他人面對危險的困境。极端的犧牲“小我”服從“大家”,不符合真正的公共利益原則。
學習賴宁,我們不能再教條地流于表面。取而代之賴宁照片的,是作為地方性法規的《北京市未成年保護條例》。條例教育孩子們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它實際上也是在向孩子們傳達一种全新的權利觀念:在一切權利中,最為重要的是生命的權利;在權利与道德的均衡中,權利优于道德。
賴宁,成為第一個被叫停的偶像。
超女 被海選
在“超級女生”席卷全國之前,中國式“偶像”只有兩條“成名”之路———或者因為杰出成就被宣傳出來,或者被明星公司包裝出來。而“超級女生”的海選,成功地開辟了“第三條道路”。
800多万的短信,一夜之間成就了超女的神話。
不再遵循以往的中規中矩,“超級女生”采取一個個個性鮮明的標准,一條條嶄新的游戲規則,一种种特殊大評判方式,或許有些難以登大雅之堂,但比賽以痛快淋漓的方式,解開了中國民眾一种久藏心中的超越普通游戲的渴望与期待。
“海選”,為成名提供了一條“草根”的成長道路,沒有高雅或低俗的界定。
周筆暢,就是由一個星海音樂學院的普通學生一步步成名的。作為她的鐵杆“粉絲”兼歌迷會的“長老”,曉曉沒辦法解釋自己的熱情,“我已經經歷了一個由被動到主動的過程”,“在她的心里,周筆暢仿佛是自己的朋友、妹妹。”(2005年9月5日羊城晚報《“廣州筆迷”生活從此陷入狂熱》)。看著自己的偶像,從再普通不過的出身、通過不懈的努力、在眾歌迷的支持下,一步步走上全國大舞台,成為耀眼的明星,全國有無數個“曉曉”被這种熱情狠狠地燃燒了一把。
不再是高、大、全的形象,海選,讓千万“粉絲”們積极地參与到轟轟烈烈的“造星運動”之中。自己的偶像是否能成為大眾的偶像,全靠手中的“短信票數”掌握,“草根明星”或許更迎合這場來勢洶洶的平民文化反攻。
偶像 被惡搞
自從N年前优雅的“鋼琴王子”里查·克萊德曼在北京街頭被拍到挖鼻孔始,“偶像”就開始生活在了“放大鏡”下。在娛樂的版面上,我們看到的不再全是偶像們被包裝過的一面,還有被丑化的一面。
“惡搞”便是那么一個來自娛樂界新生的詞語,經典代表是胡戈。“因為一部根据《無极》畫面剪輯制作的短片《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他風靡整個网絡,被徐靜蕾、韓寒惊嘆為‘天才’,成為今年憑借賀歲片出名的第一人。”(2006年1月19日羊城晚報《胡戈:周星馳是我整蠱名人的創作源泉》)。
在周星馳“無厘頭”文化的影響之下,惡搞滿足了小市民們的阿Q心理———只要有机會,還要“欺負”別人,尤其那些一直高高在上的偶像,哪怕是“虛擬”的“欺負”。正如《饅頭》,還有网絡紅人小胖,一張無名的照片,他在网絡一夜成名,被网友PS成了超人、北极熊、女孩、007……
“正搞,就是一本正經地搞,認認真真地搞,搞完了讓人看不出痕跡,讓人不知道這東西已經被搞過。而‘惡搞’則相反,是嬉皮笑臉地搞,粗制濫造地搞,搞完了還要讓你知道,這是搞過的,而且連搞的是什么都要讓你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知道。”胡戈本著大眾娛樂、娛樂大眾的心態,顛覆了傳統的偶像,為多元性的文化添上了极具叛逆性的一筆。
(編輯: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