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課“自愿”變成“統一”
本報訊 記者區健妍,實習生鄭建培、張穎妍,通訊員趙釗怡報道:在昨日進行的“民聲熱線·教育專題”的最后一期節目上,廣東省教育廳長羅偉其接听了群眾對教育問題的電話投訴及心聲。
第一個電話來自廣州的黃女士。她說:“我孫子在67中讀書,國慶七
天假就補了4天課,每天補8節課,每節課收1.5元,每天共收12元,四天累計48元補課費,是否合理?”
羅偉其現場立即連線廣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回答听眾問題。教育部門的回應是:“中小學生是嚴禁補課收費的,對于補課,教育局不提倡,但個別學校因為課程原因給有需要的學生補課,都需遵循自愿(交費)的原則。”
“假期補課收費”,成了國慶黃金周之后的教育焦點話題。家長陳女士向記者反映:“小孩在某中學讀初二,數學成績一向很好。他某天回家和我們說,學校說初二學生以后周六要補一節數學課,‘自愿’原則參加并收費。小孩很納悶:‘我究竟參不參加補課呢?’如果按照他個人意愿,他覺得‘沒有太大必要’。但又擔心,万一不參加補課,老師會在課堂上講一些重要內容。”陳女士和小孩商量再三,最終還是決定“极不情愿”地遵循這個所謂“自愿”的原則,向學校報名參加數學課的周末補習班。陳女士對此很無奈:“自愿交費”補課其實往往到最終都是“統一交費”補課,雖然听起來這并不違反教育政策,但說到底還是抓住了家長和學生的一些心理,將“不合理”變成“合理”。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一些“興趣班”收費問題上。近日三位家長同時反映:“某醫科大學附屬幼儿園從新學期開始,舉辦所謂的‘三特色班’,打著英語、數學、識字‘全天候滲透’的旗號,每學期要收取1520元的費用。”同樣,培訓班聲稱以“自愿收費”為原則,但最終還是變成“統一收費”。
補課、興趣班等“自愿”變味“統一”的怪象,因為有著“自愿”的外衣,教育部門往往也感到“沒轍”,難以管理。早前,廣州市教育局的官員在教育現場咨詢會上也不得不承認,因為“自愿”和“家長同意”是一個相對難把握的概念,所以也很難界定類似的操作是否違規。而教育主管部門能做的只是在政策允許范圍之內監督這些“補課班”、“興趣班”在收費、教學內容上是否有違規行為,比如明令不允許“補課”不涉及“新課程”的內容。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