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風
中國保監會日前宣布,2007年12月1日起,廢止“航意險費率20元、保額40万元”的行業指導性條款,“將航意險產品的開發權和定价權交給保險公司”。(9月27日《人民日報》)
航意險由國家賦予其行業指導价的做法,帶有明顯的計划經濟時代的烙印,將其廢除完全是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必然要求。同時由
于更多保險公司的參与与自主定价,乘客有了更多的選擇權。但喜出望外之余,又不由得不令人擔憂:一是新航意險該遵循什么原則進行定价?二是新航意險的价格是否會超過舊航意險?三是新航意險的价格制訂是否有透明的程序与合理合法的听證?
顯然,這樣的程序設置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須的。因為就新航意險而言,一個最优先的原則就是能否提供給乘客更多的自由選擇的机會。价格多樣化、保額多樣化与選擇多樣化應該是新航意險的方向,而且這也本是保監會此舉的本意。在不偏离這一原則的基礎上,進行适當的變化是可以容忍的,否則,就并非保監會廢舊迎新的主旨了。
(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