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市管理執法條例定下新規
本報訊 記者許琛、通訊員穗仁宣報道:《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草案)》今天起在网上公開征求市民和社會各界意見。記者從中獲悉,城管部門可通過廣告中的通訊號碼對違規戶外廣告當事人實施語音警告,當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處理的,可通知通訊企業按照合同
中止服務。這也是“呼死你”第一次被寫進法規。
私分查扣物品將受重罰
《條例》規定,城管綜合執法人員應持證上崗,執行公務時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法證;行使行政處罰權時需要采取登記保存、查封、扣押或者其他措施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實施。對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使用的工具、物品,但應當當場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据。
城管綜合執法机關對登記保存、查封、扣押的物品、工具,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解除登記保存、查封、扣押的物品、工具無人認領的,可以在公告60日后,將上述物品、工具按無主財產處理。對易腐爛變質的鮮活產品、蔬菜、水果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經城管綜合執法机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在登記后銷毀,銷毀過程應當通過拍照或者錄(攝)像予以記錄。
而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罰款、沒收、查封、扣押的違法所得或者財物的,將由其上級行政机關或者監察机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呼死你”首次入法規
在對付牛皮癬的持久戰中,城管使用了“呼死你”電話追呼系統。如今,“呼死你”首次被寫入法規,可以名正言順地發揮作用。
《條例》規定,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有關規定懸挂、張貼、涂寫、刻畫、設置的戶外廣告及其他宣傳品,當場收繳或者清除;并可以通過廣告中的通訊號碼對當事人實施語音警告,當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處理的,通知通訊企業按照合同中止服務。
市民可查看草案提意見
据了解,《條例》一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施行,1998年1月1日起實行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監察條例》將同時廢止。
廣大市民可登錄“廣州人大信息网”(http://www.rd.gz.cn)查閱法規草案文本,對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人員素質、執法方式、強制措施、執法成效;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職權范圍和政府部門職責分工等各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相關意見請在2007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寄送或者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
(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296號,郵政編碼:510030;電子郵箱:cjhz@rd.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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