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寶山區長秦裕被判無期
本報訊 据《財經》報道,9月25日,上海市原寶山區區長秦裕(下圖)受賄680万元一案,在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當天下午,法院判處秦裕無期徒刑。

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秦裕所收680万元的賄款中,主要包括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三處房產。這三處房產都是秦裕通過以差換好、以小換大等方式從行賄人處獲得,上海福禧投資董事長張榮坤是秦裕的主要行賄人之一。
在調查過程中,秦裕的案情被定義為“情節特別嚴重”。對于秦裕案的審理,法院也格外重視。“由于要審理秦裕案,其他的案子今日都不開庭。”長春中院一位人士向記者表示。
當天的庭審從早上8時開庭,直到中午12時左右才結束。在經過合議庭的合議之后,當天下午2時許,法院開庭宣讀了對秦裕的判決。
此外,長春市中級法院還對原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廳主任孫路一進行了判決。孫被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現金、貴重物品等折合人民幣共計500余万元,构成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編輯:何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