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塘風
暫停醫保服務也好,取消醫保定點也罷,目前似都屬行政處罰,其本質又是經濟懲罰,即令醫院損失大筆進賬。既如此,何不直接對醫院進行罰款?譬如,据暫停醫保3個月的估算,罰它几千万元,豈不是更直接省事嗎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9月24日通報,因存在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醫療保險基金的嚴重違
規行為,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及其南院9月26日起被暫停醫保服務3個月。中山大學前天就此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違反醫保規定的中山二院及其南院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中山二院院長及分管副院長停職檢查。這一“醫保違規”事件,也給不少在中山二院及其南院看慣病的群眾帶來嚴重不便和重大影響。
此事雖然重大,影響也廣,但并不令人震惊。蓋因類似“醫保違規”行為,不僅早有前車之鑒———2004年,芳村區人民醫院因使用挂名住院、重复入院等方法虛假記賬、虛報費用申領醫保基金支付的行為,被市醫保中心終止其定點資格;2005年,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因違規行為被暫停定點醫保服務協議,后經整改通過驗收才恢复醫保定點資格,而且在醫院內部也已不是什么“秘密”了。中山二院“醫保違規”曝光后,一些大型醫院負責人即在媒体上“背書”稱,名醫院違規背后也有“苦衷”。某省級大醫院的副院長則直言:“像中山二院這樣通過‘分解住院’獲取醫保基金的情況在大醫院中并非獨例。”据稱原因是醫保結算標准過低,醫院擔心虧損。
此次暫停醫保服務處罰之所以格外引人矚目,只因攤上了“三甲大醫院”、“門診及住院同時暫停”等扎人字眼,以及其波及范圍廣影響大而已。我認為,“醫保違規”行為屢屢發生,這也許說明現行的醫保結算和報銷制度确存在疏漏或不健全、不完善之處。另一方面,三甲大醫院也涉嫌“違規騙保”,實与醫院整体的公益觀念日漸淡薄、逐利意識日趨熾熱不無干系。可以說,這是醫保制度漏洞与醫院公益缺損“雙重謬誤”疊加的結果。僥幸的是,市醫保中心及時發現這些醫保違規行為,避免了醫保基金的流失。但這不足以令人對醫保監管机制過分樂觀。
誠然,不管醫保核銷制度是否有漏洞,也不管醫院是否有其“苦衷”,市醫保中心對中山二院及其南院予以嚴懲是必須的。不過在處罰醫院時,如何盡量避免殃及患者卻是監管者必須考慮的首要問題之一。畢竟,不管怎么講公眾都是無辜的,其權益不應被“株連”和“綁架”。處罰當是必然的,但方式應當有所權衡,而且首要考慮的應是病人利益。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目前所采取的處罰方式,不論是暫停醫保服務,還是取消醫保定點,似乎都較少考慮甚至几近漠視病人權益,以致患者只能無奈地承受損害和陣痛。
其實,暫停醫保服務也好,取消醫保定點也罷,目前似都屬行政處罰,其本質又是經濟懲罰,即令醫院損失大筆進賬。既如此,何不直接對醫院進行罰款?譬如,据暫停醫保3個月的估算,罰它几千万元,豈不是更直接省事嗎?而且其好處是,患者不受此連累。即使說整改需時,也可邊繼續服務邊整改嘛,再說眾目睽睽之下,諒相關醫院也不敢胡來。
(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