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鄭思琪,通訊員王創輝報道:不滿意理發師的手藝,一男子向理發店索賠10000元。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該男子隨后糾集一伙人,怒砸理發店。昨日,記者從市中級法院獲悉,該男子及其同伙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去年12月19日中午,姜某偉与兩名朋友在東莞市東城區主山大井頭
村的“頂好”美發店內剪發。剪完后,蔣某偉對理發師熊某的手藝不滿意,說是朋友的頭發被他剪坏了,要求理發店賠償損失10000元。
理發店店長張某霞不敢自作主張,赶緊打電話找老板娘來論理。老板娘的大哥王某勇赶到現場后,只答應請客吃飯,不愿給錢。對方無法談攏,蔣某偉隨即找來一幫人助陣,但再次遭到拒絕。
談判鬧僵后,理發師熊某迎面就被人賞了一嘴巴,理發店里的其他人也都紛紛遭殃。等到蔣某偉等人离開現場時,理發店里有3人被打傷,還被搶走价值万余元的勞力士手表、白金手鏈、手机。店內的收銀台、玻璃台等設備也被砸毀。
沖突發生后,理發店隨即報案。今年1月9日,參与鬧事的李某楊被抓獲。隨后,蔣某偉等人落网。
(編輯: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