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頭痛一件事
本報訊 記者余曉玲報道:企業厂長被炒,索要三年的加班費,要价270余万元;一宗勞動仲裁集体申訴案索要的加班費最高超過千万元……前日,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如今一些企業員工在訴求加班費時“漫天要价”也不講究時效,很多都是索
要几年前甚至十年前的加班費,對于這類申訴案,他們處理起來很頭痛。
厂長被炒索要270万加班費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關人士就向記者講述了他參与仲裁的一宗案件。清溪一家台資鞋厂老總曾聘請一名內地厂長管理厂里所有事務,月薪5000元。該厂長做了3年后,台灣老板收到員工的舉報信稱該厂長与黑中介勾結賣厂里的職位,一個職位賣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台灣老板因此炒掉了厂長。該厂長認為,3年來,自己包攬了厂里的所有事務,几乎是24小時工作,從沒有休過星期六、星期天,自己的工資不包括加班費,于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支付自己的加班費共計270余万元。
台灣老板在應訴時稱,自己一個300來人的工厂一年的利潤也不到270万元,如果員工這樣就能得到270万元的加班費,那自己也不當老板了,還不如去應聘做厂長。
仲裁分庭最終裁決,駁回了該厂長的請求,理由是“作為一個企業的厂長,管理厂里的事務都是職責范圍內的事情,當初約定的工資5000元應該是職務工資,申訴人接受這個工資也就是默認了這些工作,如果是認為工資太低應該在約定工資時就提出來。”
或是受“黑律師”蠱惑
“一宗勞動仲裁集体申訴案索要的加班費動不動就是几百万元,最高超過千万元。近年來,一些員工索要加班費的要价越來越高。”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關人士表示,如果按這些勞動者的訴求進行裁決,那么這些被訴企業甚至要破產。該人士表示,他們在裁決這類勞動爭議案也是本著維護勞動者的權利出發,但很多勞動者“漫天要价”也給他們出了難題。他分析,有很多勞動者的加班費都是一些所謂的律師或維權專員幫他們算出來的,這些“黑律師”一般都是按這個標的進行提成,所以他們往往給勞動者算出很高的加班費。
另外,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關人士提醒,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不超過兩個月的申述時效。
(編輯: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