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以侵權為由向后者索賠1000万元
本報訊 記者 陸志霖、實習生 陳俊偉報道:從專利糾紛到天价授權,再到中止授權,曾經是合作伙伴的威爾曼和新先鋒如今卻要對簿公堂。昨天,湘北威爾曼公司召開發布會,宣布由于上海新先鋒藥業在威爾曼藥業中止專利授權后繼續生產銷售“注射用呱拉西林鈉舒巴
坦鈉(4:1)”(簡稱“呱舒”),日前已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新先鋒,并要求索賠一千万元。
昨日威爾曼出示了貴陽中院日前下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立即停止采購、銷售、使用新先鋒生產的“呱舒”藥品;查封、扣押新先鋒生產和銷售該藥的資料、財務帳冊和憑證。
去年,威爾曼藥業曾与上海新先鋒藥業有限公司簽訂了“呱舒”的專利授權,原計划每年新先鋒向威爾曼支付專利費470万元。此外還根据藥品銷售額結算,每賣出一支藥品,新先鋒需向威爾曼支付大約0.5-1元的費用。當時預估總体專利授權費高達8000万元,為期10年付,這被業內稱為“第一天价專利授權”。但今年7月,廣州威爾曼藥業又突然表示要中止對新先鋒注冊生產的“呱舒”的專利授權。原威爾曼董事長孫明杰表示,造成雙方矛盾的原因是“被授權方嚴重違約”,未收到對方第二年的專利使用費,第一年的銷售提成也沒有結清。孫明杰稱,目前該藥物在全國銷售20多個省市,一年估計銷售的數量在200万支左右。根据一年的銷售額度和專利費用,威爾曼索賠1000万。但孫明杰同時表示,不排除雙方有和解的可能。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