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据《中國證券報》報道: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本月23日在“金融產業促進節能減排目標實現”研討會上透露,國家最近將公布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細則。
將于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确規定,內、外資企業統一适用25%的所得稅率。“兩稅合并”之爭看似塵埃落定,實則意猶未盡:
新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此前很多國內企業界人士擔心,外資企業可能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等模糊的概念,繼續享受优惠稅率。
“實施細則就是要進一步解決這些技術問題,”蘇明表示,“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將得到明确的界定,同時實施細則還會解決“其他一些稅收优惠問題”。
蘇明透露,國家正在研究制定中的改革方案包括:計划提高資源稅征收標准,并在長期內將從量計稅改為從价計稅;由國家壟斷礦業權一級市場,對已經形成、尚未占用的礦業權通過招投標進行拍賣,要求無償占用礦業權的個人或單位交納探礦權和采礦權的費用,取得的費用由中央和地方按照20%︰80%的比例分成;對能源產品的使用單位征收能源稅,促使其節約能源。
(高建鋒 王光平)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