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不可一世,屢屢“逢凶化吉”
“大富豪”罪孽深重好運到頭
1998年,張子強這個名字,几乎無人不知。盡管內地傳媒對張子強案的報道一直相當有限,但從那時開始,“張子強”三個字已漸漸成為一個“黑符號”,黑社會這個名詞,也被愈來愈多地挂在人們嘴邊。
號稱“大富豪
”的張子強犯罪集團几年里橫行于香港和內地,綁架搶劫、走私武器、運輸爆炸物,气焰囂張,一度攪得人心惶惶。1998年1月10日,京穗港三地警方秘密開會,1月26日在廣東一舉拿下張子強及其同伙。8月26日,香港警方突襲張子強在港住處和親屬住所,逮捕了15名涉嫌為張子強洗錢的親屬,凍結了1.6億港元的財物。當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公開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子強等5人死刑。
在至今所知的綁架勒索大案中,張子強的勒索金額肯定是最高的,几名在香港知名的富商都被他勒索,勒索金額已達16億港元。除了勒索之外,張還涉嫌爆炸、搶劫等重案。張子強另一個出名之處,是香港警方似乎對他無能為力。不是抓不到他,而是抓到他以后,又不得不放他出去,每次“脫險”,他都高舉雙手作出一個“V”字。
(編輯:R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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