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洁
上海“步行交通規划”提出,干道上應以“快行”為主,在效率与安全的基礎上推動“快慢分行”;在生活區、商業區則以“慢行”為主,限制机動化,在舒适与安全的基礎上開展“慢行改善”。鑒于目前上海中心城區普遍存在“人車沖突”現象,“人車分离”勢在必行。(9月23日《文匯報》)
隨著汽車
的普及,城市机動車道越拓越寬,而非机動車道以及人行通道受其擠壓越來越窄,一些城市甚至直接將一些路段的非机動車道和行人通道徹底取消,改為机動車專用道。至于交通路口紅綠燈的設計,也完全以便于机動車快速通過為准則,越拓越寬的机動車道,供非机動車和行人通過的綠燈時間卻只有十來秒,年輕人都必須一路小跑才能勉強通過,老年人和行動不便者常常只能望路興嘆。
不難看出,在當下的交通規划理念中,机動車的通行無疑享有最高的优先權。但是,非机動車、行人同樣是交通規划中的重要課題,至于“路權平等”更應成為交通規划策略的基本出發點,而“保障安全”更是交通規划科學的首要前提。參考國外的交通規划策略,同樣需要追求机動車的通行效率,同樣需要确保非机動車和行人的路權,兩者卻并不像國內這樣如同“魚和熊掌”無法得兼。相反,“机動車專用道”和“非机動車專用道”的規划几乎是并行不悖的,車走車道,人走人道,人車分离也成為最基本的規划理念,非机動車道除了安全通行之用外,甚至成為人們騎車或步行健身的好場所。
基于上述視點,在國內人車矛盾日益激化的當下,在人的通行權利甚至通行安全都遭遇机動車的威脅時,如何讓人車和諧相處,如何讓交通規划真正眷顧到各方權益,并將人的安全与權利作為交通規划的首要考量,我們的交通規划理念顯然更有必要及時反思。在這方面,上海的交通新規或許值得國內城市“借鑒”。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