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
看到一篇文章,“有專家說,紅綠燈間隔時間設計不合理是造成行人亂穿馬路的原因之一。行人等待紅燈的忍耐极限,德國人是60秒,英國人是45秒,而中國從來沒有做過相關的測試……”為什么中國沒有人研究行人等待紅燈的忍耐极限?”
次日,我在上下班的路上進行調查測試,迅速填補了本市在這方面
的研究空白。
上班經過王府井門口的馬路,走到路口剛好紅燈亮起,我看著手表的秒針,轉了兩圈又四分之三,才轉綠燈。這個時間,超過德國人忍耐极限的2.75倍,英國人3.67倍。如果德國和英國的紅燈也跟我們這里一樣長,那些不能忍耐的紳士淑女們,是像我國人民一樣亂闖紅燈,還是狀告交通燈?
過馬路完全不望燈示、我行我素的人不少,更多是紅燈止步,等得不耐煩,哪個人一抬腿,大家便一同起義。這种無組織有紀律的闖燈行動,在160多秒的時間里出現三四批,与文明國度人們的忍耐程度相比,相差不是太大。
下班的時候,我從東風路口交界處穿過農林下路,大老遠看到紅燈亮著,走到路邊才開始看燈讀表,秒針轉了兩圈多才變燈。這里是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警察和協管員看得緊,卻攔不住急著回家的步履,兩邊的人在翻飛手旗和尖厲口哨中不斷逼向中間,將寬敞的車道擠成小路,再擠到沒有。
農林上路共有4條斑馬線,兩條有交通燈兩條沒有。我本良民但無法忍耐极限之外的折磨,專走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有點把政策用足或鑽政策空子的意味。危險指數高一些,不過高速路已經限速60公里了,沒准馬路也會有新的限速規定。即使沒有,在這個車輛超百万且還在飛速增長的城里,車們自己就能相互限速,待它們開得跟步行速度一樣的時候,行人穿插期間,就比較安全。
那篇文章還說,“在紅燈面前,一個人能忍耐多久,不僅是心理和行為問題,也不僅僅是解決交通效率、安全和更人性化的問題……”那么是什么問題呢?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