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建設局和勞動局擬聯合為建筑工人造工資手冊維權
本報訊 記者唐波、實習生李志堅報道:由欠薪引發的惡性事件在東莞并不少見,而諸多的欠薪案例中,建筑工被拖欠工資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在打擊和遏制拖欠建筑工人工資中,東莞市建設局和勞動局再次聯合行動,為建筑工人造工資手冊
。目前,關于《建筑工人工資手冊》征求意見稿正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本月17日,市建設局和勞動局聯合發文,決定對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的一線施工作業工人實行《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記者在通知中了解到,《建筑工人工資手冊》將由各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統一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部門申領,并免費發放工人使用。工資手冊實行以工程項目和工人為基本單位的管理方式,每人每項目發放一冊。由施工用工企業落實班組負責人為班組工人“工資手冊”進行登記,記錄工人的工作內容及計酬等情況。
記者在《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的樣本中見到,工資手冊由工人基本情況、工作日記等部分組成,其中還附有勞動合同文本。建設部門表示,這是供施工用工企業与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用。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隨“工資手冊”由工人保管,另一份書面合同由施工用工企業保存,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部門還向記者表示,工資手冊是施工用工企業和建筑工人确立勞動關系,證明工資結算和支付的憑證。為此建設局責令各施工總承包企業明确項目用工管理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強建筑施工工地用工的管理,對項目工人領取“工資手冊”情況逐一登記,建立台賬管理,并將“工資手冊”發放明細表及增減變動情況定期報工程所在地規划建設辦備案。
据建設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從今年第四季度起,市建設局和市勞動局將采取以試點帶動全面,以局部推動整体的方式,在全市范圍內逐步建立《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的試點工地。從2008年6月1日起,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統一實施《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制度。凡發現沒有向工人發放《建筑工人工資手冊》或沒有按規定及時為工人“工資手冊”進行登記的,建設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對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資報酬爭議的,由施工用工企業對工人工資支付承擔舉證責任。對于沒有實行《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造成拖欠工人工資等不良影響的,建設部門將其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到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及其施工用工企業的誠信手冊,并与企業投標資格、企業評先進和工地創优等工作聯動處理。同時,勞動部門對施工用工企業依法從嚴查處。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