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問題:放任寵物自由活動 嚇別人也會傷自己
廣州的“有狗一族”們都有晚飯后遛狗的習慣。但記者在多個小區觀察發現,疏于看管,讓其自由活動的為數不少。
劉先生夫婦是華景新城的遛狗“常客”。記者見到他們時,正看著兩只“薩摩”在不遠處奔跑、嬉戲。這兩只狗喜歡朝一旁經過
的行人高吠几聲,雖然“只聞雷聲,不見雨點”,但足以讓人虛惊一場。夫婦赶忙過去喝住了狗,顯得有些尷尬。“住在小區里面養烈性的大型狗是不應該的。”養狗十多年的楊小姐說。楊小姐自家養的也是大型狗金毛:“金毛的性情很溫純,不過平常帶它出去的時候我都會系上狗繩,畢竟一些人看到這么大的狗還是會害怕。”
華南農業大學獸醫系的陳義洲老師說:“動物畢竟是動物。”陳義洲提醒狗主注意,很多人認為自家的狗和主人很溫順,不會咬人,這個想法是錯誤的。尤其夏季是貓狗的發情期,情緒波動較大,而且天气炎熱,狗身上又沒有汗腺,會表現得十分煩躁,不管是外人還是自家人都容易被咬傷、抓傷。因此,要避免在這些非常時期与狗過于“親密接触”。
放任寵物自由活動,也容易給寵物帶來傷害。就在記者采訪的當天,華南農業大學獸醫院就接到一宗事故:主人遛狗不牽繩,結果狗被鄰居小車壓成癱瘓!
點評:一條狗繩,牽動的是一根公眾安全的神經。多替別人考慮一點,手中的這條繩子或許會捏得更緊一點。
責任問題:視寵物為一時玩物 “始亂終棄”大有人在
流浪貓流浪狗問題在廣州越來越嚴重了!某寵物俱樂部的負責人黃小姐說,一只貓或狗有十多年的壽命,決定飼養之前,需要慎重考慮能否盡職盡責,善始善終。“現在很多主人缺乏公德,都只是把寵物當玩具,一旦給他們帶來了麻煩,就置之不理”。
超過50%的主人都會對寵物始亂終棄!黃小姐介紹,她的狗場有34只狗,其中28只是被人遺棄的,有一位主人曾經在買狗的時候說:“我從小就喜歡沙皮狗,它是我夢想中要養的狗。”可是這位主人的夢想也只不過是維持了1年,就把狗丟棄了。
黃小姐說,曾經有一對夫婦養了一只小母狗,小母狗配了种怀孕快到生產的時候,女主人也怀孕了。于是向來不喜歡狗的丈夫就想把小狗丟棄,而且丟棄之前還把小狗帶去醫院讓小狗流產,盡管醫生認為這樣做很危險……
華南農業大學的陳義洲老師表示:寵物是生命,飼養意味著一种責任;目前所有的問題歸根到底還是人的問題。
點評:棄嬰尚且不能杜絕,何況貓狗乎?生命不是玩具,在這個意義上,人和動物是一樣的。
管理問題:日常管理尚未落實 廣東將有新規出台
近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鮑遂獻表示,飼養寵物是公民的權利,在對待飼養問題上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但在限養、執法過程中要嚴格、文明執法,防止因為執法不當引發飼養人不滿。“國家對養寵物問題歷來的政策是限養而不禁養。”鮑遂獻表示,目前群眾反映比較集中、比較強烈的問題主要是犬傷人和扰民。對于這兩個問題,公安机關將依照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當事者治安甚至刑事責任。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白建軍認為,我國目前對養犬人承擔刑事責任的規定只有一种,就是當養犬人可以控制自己的犬時,故意地放縱或者指使犬去傷人,可以按照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去處罰。至于犬主人在無法控制犬、自己又沒有主觀故意時造成的犬傷人,只能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并處行政處罰。即使要加大處罰力度,也必須限制在行政處罰范圍內,絕不能任意動用刑罰手段,這是治理養犬的底線。“法律有它自己的規律和延續性”,北京大學法學教授佟強稱,不應該有問題解決不了時就求助于重罰,我國目前并不缺少對養犬人的責任規定,也不是處罰力度不夠,而是這些規定沒有得到落實。對犬的管理不是常態的,而是運動式的。如果無法落實日常管理,有關整治行動一結束,所有的問題還將固態复萌。
据悉,廣東省、廣州市都將出台新的管理條例,對家庭飼養寵物進行嚴格監管,時間最遲會在明年3月。新條例將包括對農村地區家養寵物的管理內容,并會适當收費;廣州自行制定部分預計在10月公布,將專門針對大城市實行差异化管理,寵物的种類、体積等,收費會与全省的有所差別。
點評:“狗似主人行”。管理寵物最終要落實在主人身上,處罰違規者是個辦法,但不應是唯一出路。以德育人或許方能提升“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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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