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琪
昨天有媒体報道了廣東將排查中小學各類從業人員資格,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幼儿園要依法履行對校長和教師選拔、聘用的職責,把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標准放在首位,加強准入資格審查。同時各地還將清理整頓各類民辦學前教育机构的舉辦資格,重新核辦許可證。政府希望通過排查,把不符合條件和
崗位要求的人員調离學校,最大限度保護教育的水准和學生安全。
政府的職責和苦心可見一斑,而排查、清洗、審核、吊銷等嚴格做法在部門管理的工作方式中也并不鮮見。畢竟凡是產業化的教育机构,難免會因為市場驅動和成本考慮,造成對受教者的隱性或顯性的損害。校車悶死儿童,老師体罰學生,學校發生踩人意外,如此的校方過錯,教育部門即使天天耳提面命,仍無法杜絕。因此無論政府如何督導學校都是不過分的。但是另一方面,對不合資格的教職員來說,強調用道德標准進行肅清,堅決排查,這就會讓人產生疑問,可能清理干淨嗎?
聰明的社會教育机构并不弱智,既然當初選拔招聘,無論是否合政策規矩,必然有工作需要的考慮;正如現在真的把某些人清出去,也未必是遵循上級通知,倒可能“劣幣驅逐良幣”。政府對教育管理應該尊重現實,解決問題時不能直接把人當產品,用道德就能檢驗出來。舊時那种“把坏人清除出革命隊伍”的想法,只能是一廂情愿。學校真有這么多“坏人”,為什么還能辦得下去,是不是清除了他們,學校從此就純洁了,就再不會有教學事故、校園意外了?
許多地方都有過地下的外來工學校,它們不合法不過是因為沒有得到教育部門的批准。如同野雞車、走鬼檔一類,為社會增加了有效供給,但是挑戰了政府的管制。政府出手打擊,以經濟秩序為理由一次次清理不合法經營,卻因為旺盛的需求無法肅清。由此聯想,如果學校容納了“不合資格”的教職員,客觀上也是為滿足該校教育的需求。既然不合格,政府就有必要讓他們“合格”,比如通過統一考試考核進行評价,這樣有助于篩去不合格人才,也為有志教育者提供了公平之路,尊重了學校的自主与文化,不妨考慮。
(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