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收公安干警學員為名騙了13人
陝西消息 据《三秦都市報》報道:謊稱是“中國公安特警局”局長,以招收公安干警學員為名,騙取13人38万余元。近日,西安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主犯有期徒刑10年,并處兩罪犯罰金共計10万元。
現年44歲的鄭西京是陝西寶雞市人,初中文化;劉吉德65歲,系陝西富
平縣無業人員,兩人經人介紹后認識。2006年10月,劉吉德謊稱自己是“中國公安特警局”局長,將一些偽造的證實自己身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特警局”、“全球中華民族資產解凍總部”等虛假文件給鄭西京傳看,隨即任命鄭西京為“中國公安特警局”經偵處處長。
后二人在西安市文藝路金地園小區某樓租用了辦公地點,劉吉德持先后私刻的“中國公安特警局”等印章20余枚(其中有部分印章由鄭西京在私人刻章處取回)、相關虛假文件、虛假介紹信、以招收公安干警學員為名(由鄭西京負責接待來人),騙取王某、曹某等13人“學員指標費”共計人民幣38万余元。破案后追回贓款16万元。
一審宣判后,鄭西京不服提起上訴。西安市中院終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劉吉德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万元;以詐騙罪判處鄭西京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5年,并處罰金5万元(已交納至法院);本案扣押的贓款16万元由公安碑林分局發還被害人。
(編輯: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