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范企業高技能人才評价工作
本報訊 記者馬漢青、通訊員勞宣報道:合條件的企業,可直接評定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記者昨天獲悉,為規范企業進行的高技能人才評价工作,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已出台《企業高技能人才評价工作管理規定》,從10月1日起施行。
有關規定明确,企業高技能
人才評价主要開展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評价。企業高技能人才評价的職業(工种)范圍,限于企業生產技術崗位中的技術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主体職業(工种),其他職業(工种)由地級以上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或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指定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机构實施。
在評价方式上采取業績評定,業績評价与能力考核、理論知識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照國家職業標准,重點評价企業職工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的能力。
對于核心能力考評合格、工作業績評定為优秀的參評人員,采取直接評定方式,予以确認其具備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對于工作業績評定為合格,核心能力考評成績合格的參評人員,采取業績考評与職業技能、理論知識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對于核心能力或工作業績評定為不合格的參評人員,待其今后具備相應職業資格要求的條件時,再行予以安排重新考評。
對于已經具備條件開展高技能人才評价的企業,由企業成立本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報地級以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后實施。對于條件尚不具備開展高技能人才評价的企業,由地級以上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据企業實際情況或組織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指導該企業開展相應的評价工作;或建議參加相應職業技能鑒定机构組織的技師社會化考評。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