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邁出城市免費義務教育第一步
本報訊
記者王倩,通訊員盧振家、賴紅英報道:教師節又傳佳音!記者昨天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07年秋季起,免收全省城鎮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課本費,同時提高農村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生活補貼標准。這意味著廣東
邁開了城市免費義務教育的第一步。
根据廣東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廣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昨天印發了《關于廣東省免收城鎮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課本費和提高農村困難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生活費補助標准的通知》。《通知》規定,凡在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并正在享受城鎮低保家庭子女在普通中小學(包括民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均享受免收學雜費和課本費政策,持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發放的《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家庭戶口簿到所在學校登記,免收學雜費和課本費入學。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全額免收學雜費、課本費;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當地財政補助學校學雜費、課本費的標准免收。2007年秋季學期城鎮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已經繳交的學雜費、課本費,學校經登記核准后按規定退回學生本人。
据悉,廣東省財政對城鎮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學雜費和課本費的補助標准為,學雜費小學每生每學年288元,初中每生每學年408元;課本費小學每生每學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180元。珠江三角洲地區(江門的恩平市除外)免學雜費和課本費的補助標准由各市根据當地“一費制”標准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財政補助珠江三角洲以外地區的標准。
同時,廣東從本學期起,將農村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生活費補助標准由每生每學年100元提高為200元,所需資金全部由省財政承擔。
据初步統計,城鎮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共13万人(初中4万人,小學9万人),省財政需每年新增安排免雜費和免課本費資金約4600万元。与此同時,省財政全額承擔農村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生活費補助,每年需要安排2.06億元。
(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