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蜈蚣
价格上漲“白領”先知,“白領”不愧是“食腦一族”,街市的快餐三日一漲,惹不起還躲得起———躲到學校的食堂,另有一番食境,才發現食堂原來是“天堂”。但是,開學的日子到了,學生哥卻對自己的食堂嘖嘖稱“惡”,還列舉了“七宗罪”,“品种少”和“數量少”榜上有名。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現在是“有吃即福”,還挑揀什么?
學校食堂對外來“白領”,与其欲迎還拒,不如實施“零關稅”,讓他們与學生哥爭吃,爭吃的東西是最香的,現在是“有沒有得吃”的問題,看你還敢嫌這個少那個少?如果外來的“競爭”不足以改學生哥的“吃風”,只有等待父母親的“召回”。
如果是食品有問題,需要“召回”的是生產者。從本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并正式實施《食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可以說,“食品召回”是對“食品下架”或“撤架”(可能包括“沒收”、“銷毀”)的法律界定,從以往經驗來看,“食品下架”或“撤架”的情形千差万別,有的乖乖听從,有的大聲夾惡,有的死雞撐硬頸,現在則是休得“撒野”,“食品召回實施,包括主動召回、責令召回和召回結果評估与監督以及召回食品后處理,以及法律責任”。
但是,從“食品下架”或“撤架”的情形來看,“食品召回”的法力有多大,讓人心里沒有底,以往很多時候,商家或厂家一“下”了事,從眾多的消費者手上,能夠“召回”多少?有多少涉事厂(商)家真正擔責?
“食品召回”制度要求,食品生產者應通過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安全檔案,准确記錄并保存食品生產、加工、銷售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找到事發的根源。這樣一來,“食召”對付“正規軍”沒有什么問題;問題是,“問題生產者”正因為出現問題,就是沒有建立“產品質量安全檔案”,或者故意不建立,出現問題更有可能一走了之,更大的問題又可以東山再起。
其實主管部門也注意到這個問題:食品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比較多,大約有35万家,這些“游擊隊”可以小到兩三個人、十多平方米、几件器皿,更可以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召回”的意義對他們來說,只是處于“掃盲”的階段。無論如何,“食品召回”屬于“馬后炮”,無論如何比不上“先發制人”更有威力,食品安全更寄希望于第一道防線———日常檢查和市場准入制度,而日常檢查和市場准入則寄希望于“行政有作為”,假如“五六家机构無一家可提供檢測(黑米染色)服務,有問題都找證据”(見9月4日本報A1版),“食召”就成了“畫餅”,何如實現廣州市長張廣宁所言,讓不法分子“傾家蕩產”?
張廣宁說,宁可政府麻煩一點,不將問題留給百姓。如果在“政府”兩字后面添加“官員”兩字,則說得更妙、更到位。無論食品召回,還是質量檢查或市場准入,都离不開“干部”的決定因素,小人當道的地方,奸人用蠢人,蠢人養懶人,活人變死人,万馬齊喑,大凶!
如果該召回的食品無法召回,執法者等同“資敵”,那么就要“召回”負責該食品“召回”的官員。
(編輯: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