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威脅了加班者的生命安全;間接剝奪其他勞動者就業權利
本報綜合消息
針對最近頻頻出現的加班導致猝死事件,新華社昨天發表題為“過度加班是對勞動者權益的雙重侵害”的時評,希望嚴查嚴懲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單位和企業。
時評提到的例子包括連續一個月每日工作十余小時的
昆明公交車司机楊關、因勞累過度而猝死的深圳華為公司年僅25歲的胡新宇,稱這類事件一次次刺痛著社會神經。
評論稱,“過勞死”作為超時勞動的极端表現更直接威脅到勞動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對基本人權的侵犯。更需警惕的是,它嚴重消解了經濟增長所創造的大量就業机會,它必然要剝奪不少勞動者的就業机會和就業權利。据有關專家測算,若把目前中國實際使用的勞動量換算成標准勞動力,其數量要比現有就業人數多出7800万人!
為何眾多單位和部門竟敢漠視法律“集体違法”?評論稱,根本原因還在于當前“過勞”侵權成本太低,保護勞動者權益法規仍籠統、滯后,工會等勞動者維權組織勢弱沉默,勞動監察机制手段不硬,社會保障制度更嚴重缺失,在整個社會強資本弱勞工的現狀下,自身權利屢受侵害的勞動者只能成了“沉默的大多數”。
(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