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法官留下改過好印象,以便得到從輕處理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檢察日報》報道:庭審上,一廳級貪官含淚念自己的悔過書,態度誠懇讓人動容,但誰又料想到,這篇悔過書竟然是抄襲的。張紹倉,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原党委書記、總經理(正廳級),兼任皖能股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此前曾任安
徽省計划委員會商貿處處長、安徽省經濟信息中心主任。7月11日,張紹倉涉嫌貪污、受賄案在阜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据檢察机關指控,張紹倉利用職務便利,1992年下半年借為某公司解決350万美元外匯額度之机,收受這家公司支付的調劑費人民幣700万元。1989年至2006年間,張紹倉單獨或伙同其妻、儿子收受他人賄賂,共折合人民幣278万余元。
庭審中,在被告人最后陳述階段,一直沉默不語的張紹倉掏出老花鏡,含淚念了自己寫的長達4頁的悔過書,三次說出“后悔”二字,懇求法庭給他一次改過的机會。
然而,記者發現,張紹倉的悔過書,和《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錯誤是在無監督約束下發生的”》為題刊發的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原區委常委、同安鎮党委書記朱福忠的悔過書有几處雷同,有抄襲的嫌疑。
朱福忠原是鎮党委書記,而張紹倉原在安徽省計划委員會任商貿處處長,后到企業任職。兩人的經歷是不同的,作案的手段、地點、背景不同,所以兩人對自身腐敗的悔悟,不可能相同。《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刊發朱福忠的悔過書在前,張紹倉法庭忏悔在后。据了解,在不少監管場所,有關部門都訂有《檢察日報》,一些被羈押人員是可以看到的。所以,存在這樣的可能:張紹倉從報紙上看到朱福忠的悔過書,然后結合自身實際照葫蘆畫瓢“有感而發”。
現在不少貪官在落馬后都會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忏悔,甚至“痛心疾首”地寫下“万言悔過書”,也有的貪官在法庭審理的“最后關頭”以法庭最后陳述等形式,表達其悔恨之情。貪官這种“到了黃河才死心”的忏悔,到底是真心悔過還是作秀式的表演?當然,這其中不乏犯罪后真心認罪悔罪的,但也有忏而不悔的,他們的直接目的是想盡量給組織或法官留下一個忏悔改過的好印象,以便得到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理。張紹倉這份涉嫌抄襲的悔過書,悔過的誠懇度有几分?他在法庭上的忏悔疑似作秀。(李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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