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夏季,繼江蘇太湖和安徽巢湖之后,藍藻再次在污染本來就十分嚴重的云南滇池不可避免地暴發了。說“不可避免”,因為在几次藍藻災害中,我們都看到了“先污染、后治理”,“邊治理、邊污染”所造成的嚴重惡果。大自然已向我們進行報复,向我們發出強烈的警示。
“藍藻事件”告訴我們什么?很明顯,藍藻的多處大
面積暴發,是我們多年不科學、盲目發展地方經濟的后遺症,是自然向污染了它們的人類進行反污染,是向今天的我們討還舊賬。而我們很多地方至今還不能認識到問題极其深刻的嚴重性。曾有消息宣稱,珠江水也由于多年污染,有爆發大面積藍藻災害的可能。隨著這一輿論危机被廣州政府高層"橫渡珠江"大型群眾性活動成功化解,也彰顯了廣東省委省政府已高高舉起“環境保護”的利斧,快速揮向珠江水環境的污染“禍源”的決心。
長期以來,我們總是以為只要經濟發展百姓就能獲利,但殘酷的現實顯然不是這樣,至少不完全是這樣。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滇池、巢湖、太湖的水危机造成的城市水荒,已經讓數以百万的人真切地体察到与環境污染不期而遇的痛苦。我相信,面對自來水突然不能飲用的那一刻,人們許久以來的幸福感肯定會煙消云散。我們不得不追問:經濟發展究竟是為了什么?
在“城市大了,腰包鼓了,樓房新了,但水黑了,病多了,心里害怕了”(手机134××××1998)這條路上,承載了多少人不正常的攀富心態。在各湖區不斷的富營養化過程中,來自市民的生活污染占据著很大比例,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想到過要從改變生活方式做起,為湖水減輕一點負擔嗎?藍藻事件告訴我們,保護環境有多么重要,我們嘗到好日子的時間還不長,然而,一個藍藻爆發就可能悄悄拿走我們的好日子,我們必須警鐘長鳴,否則,明天還會有紅藻、黑藻、黃藻等等在等著我們。
正視“藍藻事件”,國家應加大實用技術研發力度和調整環保產業政策。同時,企業也不應回避自己的社會責任。“不回避”包含著兩重意義,除了加大對那些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的監管力度,監管不能僅停留在排污收費上,要加大關停力度,加大環保執法權限和執法力度外。更要倡導部分企業積极踐行社會責任感,在社會公眾面前樹立正确的環保觀念,提倡自覺的環保意識。
与“藍藻事件”暴發几乎同一時期,中國移動發起主辦的“綠色行動你我他———第三屆紅段子大賽”,成為珠三角經濟區域還擊環保問題的獵獵大旗。一“紅”一“藍”兩個波段在環保問題上形成正邪較量之勢。(楊廣)
(曉健/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