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撞了我,我還要賠給他?交強險“無責賠付”條款讓無責車主額外耗時耗力,專家稱應該取消
本報記者 鄺穗雄
机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施行至今已一年,不少車主遭遇交通事故時,卻為其“無責賠付”的條款叫苦不迭———明明自己在事故中沒有責任,卻要先賠對方400元錢,
然后耗時費力去“報銷”。
無辜車主賠錢又跑腿
廣州車主凌先生就碰到了這樣的麻煩。上月最后一天,他在中山大道天府路口被人追尾,對方負全責。凌先生以為處理程序和原來的商業險一樣簡單———自己拿定損單修車然后找對方照單拿錢,但保險公司的說法讓凌先生“大吃一惊”:他要先賠付對方400元!保險公司解釋說,這筆錢最終由保險公司出,只是由凌先生先行墊付。
然而,處理起來并不是墊付那么簡單。因為兩車不在同一公司投保,凌先生必須和對方一起去其保險公司辦手續,排了大半天隊。接下來還有修車、領賠款,整整兩天,跑得頭暈腦漲。
凌先生向親朋好友訴苦,他的兄弟凌律師卻告訴他,除了冤枉賠錢賠時間外,因為有事故記錄,他下一年的交強險費率還有可能上浮!
在廣州,還有多起這樣的理賠糾紛。像奧拓被奔馳追尾,奧拓稍微修理一下保險杠只需100元,而卻要賠撞他的奔馳400元。還有被外地的車碰擦,花時間去理賠的費用比賠款貴上10倍,只好不要理賠。還有更慘的———即使碰上“撞車幫”,也一樣得為對方埋單。
保險公司工作量大增
煩的不僅是無辜車主,保險公司也“有點煩”。由于“無責賠付”原則,最簡單的交通事故,在理賠時也得從“一起”變成“兩起”。
記者從中國人保、中保平安和太平洋廣州分公司了解到,除了操作上多了一些程序,由于同一個案子中,商業保險和交強險的案號不同,存檔卷宗也大大增加。投保人和受害人也要跟著跑腿,如果是多車連環相撞,麻煩就更多了。
由于矛盾已在業內引起較大反響。去年底,北京地區啟動交強險無責賠付簡化處理机制,無責方只須提供有關索賠資料,全責方保險公司即承擔查勘、定損及墊付賠款,之后由保險公司進行結算。不過目前為止,這一協議還沒向全國普及。
取消無責賠付呼聲高
“別人撞了我,我憑什么還要賠他?”“有責一方的舊車車主‘不賠反賺’,這是間接鼓勵‘撞車幫’,還培養大量馬路殺手。”無責賠付遭到很多車主的質疑和不滿。
最近一個有7万多人參加的网絡調查顯示:有66750人認為交強險“無責賠付”的規定不合理,占投票總數的86.04%。而交強險實行后,中國保監會也在其官方网站上進行調查,也有超過50%的人對“無責賠付”款表示“不贊同”。
專家們認為,無責財產賠償使有責方獲得合法的“不當得利”,顯失公平,因此取消無責賠付的呼聲日漸高漲。
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教授孟生旺表示,財產無責賠付的規定确實与人們的价值判斷相悖,應該取消。
從業律師李濱在給中國保監會的建議中稱,無責賠付這一原則,導致保險公司具体理賠人員的工作量、理賠程序、理賠手續、理賠成本不斷增加,因此引發的保險理賠爭議不可避免,扰亂了現行侵權法的法律体系。他建議,應實行過錯原則承擔賠償責任,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鏈接:無責賠償原則
新的道路交通法第76條确立了這項“無責賠償原則”,也就是說,事故中的車輛互為責任,進行賠償。《机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的賠償也依照此原則。
(曉航/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