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通知各地規范市場价格秩序
本報訊
針對當前价格總水平上漲較快、市場价格行為不規范等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于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要嚴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凡是居民消費价格平均漲幅已突破當地預期調控目標較多的地方,年
內原則上不得出台除促進節能環保外的新的政府調价措施。對各省(區、市)授權市、縣政府管理的价格,也要切實加強監管,努力保持价格水平的基本穩定。
———要審慎采取价格干預措施。未列入定价目錄的商品和服務价格,均應由市場調節,正常情況下政府不應直接干預。遇突發事件或嚴重自然災害引起价格顯著上漲,确需實施价格干預措施的,要報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權,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要規范市場价格秩序。經營者或者行業組織不得以會議紀要、協調价格、价格聯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聯合提价。要嚴肅查處价格壟斷、价格欺詐、价格歧視、囤積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体予以曝光。
———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要在价格上漲幅度較大、對低收入群体生活影響較多時,及時采取調整社會保障標准、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漲而降低。
(曉航/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