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安
有報道說,目前國內高校銀行貸款總額高達2500億元,有的大學負債在20億元以上。可見,高校債務已到了不能不正視的時候了。
全國政協近日公布的一份調研報告稱,隨著存貸款利率調整、大學收費“限漲令”等政策效應的顯現,部分高校將出現嚴重的財務危机。鑒于高校已基本不可能憑自身力量在規
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建議盡快對高校貸款進行貼息,同時發行教育國債,幫助高校償還貸款。
自1999年起,伴隨著國內高校全面擴招,隨之而來的是前所未有的高校“擴建潮”,高校教育經費也隨之猛增。有數字顯示,擴招以來國內高校教育投入共增加5000多億元,其中政府投入了500多億元,銀行貸款則占了2000多億元。与此同時,“教育產業化”理念開始興起,受此影響,認為高校非義務教育,有一定盈利能力,可以負債經營的觀念也開始抬頭,一方面,政府財力不足,教育投入出現下降;另一方面,高校負債經營,盲目擴張,導致高校債務鏈條越繃越緊。
由此可見,政府投入減少和擴招帶來經費增長的雙重壓力,是導致高校債務形成的重要原因。那么,化解高校債務,政府該如何作為呢?時下,有兩种看法,一种認為,高校是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政府通過撥款已承擔了應有責任,政府不該為高校債務掏腰包。另一种看法則認為,高校債務源于教育投入不足,政府此時為高校還貸“埋單”,是對前些年教育投入不足的補償。如此說來,化解高校債務,不僅決定于政府財力,還与人們對高校還債持什么樣的看法有關。
時下,高校被稱之為“計划經濟的最后堡壘”。可見,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滯后對高校債務形成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正是由于這种滯后,從表面上看貸款的是高校,但背后站著的卻是政府。正是在這种心理驅使之下,不少高校貸款是“妹妹大膽往前走”。盲目擴張,亂鋪攤子,甚至奢侈浪費。
應該說,高校借貸,政府“埋單”有其合理性,但應該在理順政校關系、明晰權責的情況下“買”得其所。一方面,在認知上明确政府對高校的責任。既不能一味地認為高校屬非義務教育階段,基本的投入也被壓縮,又不能一味地矯枉過正,投入過度,為高校承擔無限責任。同時,教育、審計部門要對高校貸款情況排查摸底,分類處置。對高校盲目建設、揮霍浪費產生的債務,不但不能為其“埋單”,還應嚴肅查處,以免成為高校亂花費的“冤大頭”;另一方面,高校債務不能止于化解。應以此為契机,進一步理順政府与高校的關系,轉變政府職能,深化高校內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產權明晰、權責分明的現代大學制度,落實獨立法人地位,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促進高校財務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如此,高校債務危机不僅能夠及時“化解”,而且可以“輕裝前進”。
(winzi/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