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強 圖/春鳴
重慶某區干部劉成在2001年因一次事故被撤職,后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刑滿釋放的趙某。趙某吹噓說自己父親是某省老常委,自己以前是某省的省長秘書,關系很廣。一心想官复原職的劉成先后以不同方式共將290万元人民幣交給趙某"疏通關系",結果一無所獲。最近,趙某以詐騙罪被起訴。(昨日《重
慶晨報》)
為了賣回一個官,不惜豪擲290万,官有這么值錢?當事人在進行這筆巨額投入時,應該算過一筆投入產出的賬:當上官之后,收入一定會很快超過這個數!他才會出手如此不凡。
劉成這次是所托非人。要是找對了人,290万砸下去,說不定就投資成功了。290万啊!多么令人心疼哦!可以想象,歷經大痛之后方才官复原職的劉成,會以怎樣貪婪的心態去摟錢!
不知這樣的交易在官場上有多大范圍的流行?這樣的新聞,看得小民目瞪口呆、心惊肉跳。

(志彬/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