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黎存根報道:本版此前連續報道了眾城管在北京南路太平沙牌坊口暴打路人黃某的事件,昨日事件有了處理結果:給予打傷路人的協管員記過處分,調离城管中隊,并向傷者當面賠禮道歉;同時街道辦事處賠償傷者的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費等。
事件曝光后,市城管支隊及越秀區城管大隊及時派出工作人員
,到人民街城管中隊調查情況。同時人民街党工委、辦事處在事件發生的當天下午和16日分別組織召開了全体城管隊員參加的專題會議,對有關隊員進行批評教育。經人民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對打傷路人的隊員作出處理,責成本人作出深刻檢討,扣發績效工資及獎勵,給予記過處分,調离人民街城管中隊。
同時還對城管中隊提出了相關整改意見。明确要求城管隊員在執法、執勤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文明執法,嚴禁以任何理由打罵執法對象和群眾。同時要求隊員在工作中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細心做好違法者和過往群眾的思想工作。
街道方面還表示,會賠償傷者的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費等費用。
(夏天/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