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歐陽四平報道:房价漲了,作為違約的理由,非要對做好的公證書提出异議,阻撓買主辦理過戶手續。本報深圳新聞版昨天以《賣房又毀約期待再漲价》為題報道了高先生買房的曲折經歷。昨日,羅湖區國土局給高先生的回复是:暫緩辦理過戶手續,理由是業主對公證書提出了异議,而具体什么异議,卻以保護對
方隱私拒絕透露。高先生怀疑,如果公證書是假的話,作為政府公務員的陳女士參与了公證造假。
定金交了,公證也做了,因為房价上升,業主卻開始違約,原本等著辦理的過戶手續被迫停滯。國土部門給高先生的理由是,該局收到深圳市公證處的書面通知,通知稱由于房產的所有人之一蔡某某(陳的女儿)投訴沒有在委托書上簽字,并且不同意轉移房產,要求暫停辦理過戶手續。
高先生感到非常納悶,陳明明在公證書上簽字,她的女儿也全權委托她辦理房產交易,為什么現在突然要對做好的公證提出异議。6月28日,高先生和深圳市公證處交涉,公證處認為事情比較蹊蹺,6月29日,公證處撤消了發給羅湖區國土局的函。
高先生本以為現在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了。昨日,他來到該局辦理過戶手續,卻被告之暫緩辦理,理由是業主陳女士給該局發了一份律師函,稱對公證書提出异議,按照慣例,該局只能暫緩辦理過戶手續。
至于什么异議,該局辦公室的楊先生以保護業主隱私為由拒絕透露,并承諾在6日前給出最終答复。對于這個結果,高先生非常無奈,他說:“炒房賺錢可以理解,但業主陳女士夫妻兩人都是政府公務員,怎能見利而背棄誠信?”
高先生還分析說,既然陳對公證書提出异議,就說明當初的公證書有造假成分,而這份公證書上有陳的簽字和她女儿的簽字,如按照陳所說的,她的女儿沒有簽字,那說明簽字的女儿是冒名頂替的。這說明陳參与了公證造假。公務員參与公證造假就是很嚴重的問題。
深圳市公證處的有關負責人之前也對媒体表示,如果有人涉嫌通過提供假資料或作假騙取公證書,不僅要賠償損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曉健/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