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評論員
据《財經時報》報道,近日全國500余家汽車經銷商共同策划了一份《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修訂草稿,遞交至商務部,商務部已經開始著手調研并制定修改方案。《辦法》經過多年討論之后才艱難出台,但生效日期一推再推。想不到的是到今年6月,距离2006年12月31日正式實施之日僅過
了短短半年時間,各方的質疑之聲又將其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具有中國特色的汽車4S店与厂家的關系近几年來极不正常。在2004年之前汽車市場供不應求之時,經銷商把厂家當成老子供,事事惟命是從;2004年當汽車市場首次出現供大于求時,厂家和經銷商頓時成了“難兄難弟”,有少部分經銷商公然叫板厂家,大有翅膀硬了要翻身之勢。去年年底《辦法》實行,厂家著手清理門戶,又讓經銷商感到“五雷轟頂”。在市場供求關系這位導演的編排下,厂商關系的演變猶如一場場話劇,生動且形象。
此次經銷商聯合提交修訂草稿的內容,主要焦點集中在厂商話語權方面。《辦法》的初衷,是為了規范汽車市場銷售秩序,減少售后糾紛,提高消費者權益保障,厂家和經銷商兩者的關系确定為授權与被授權的關系,兩者是公平的、相互制約的。但事實上,單從《辦法》的各項條例來看,汽車厂家的主導作用更加強大了,話語權更大了;而經銷商則變得更弱勢,能否賣車、怎樣賣車都要看厂家的臉色。《辦法》實施以來,現在的情形是厂家對經銷商的一切活動都可以進行干涉,包括店內裝修、零配件供應、辦公用品,甚至手紙都是指定購買,經銷商的弱勢地位可見一斑。這樣的“不平等”條約,當然遭經銷商炮轟。
据2006年汽車工業協會的數据顯示,全國3万家汽車經銷商中只有7%的有授權,而93%的沒有授權。在此情形下,厂家為了完成銷售任務一定會想辦法,這個辦法就是促進現在還沒有“合法”身份的經銷商盡快取得“合法”地位。但事實是在中國完全靠4S店賣車是不現實的,中國的汽車市場需求是多樣化的,因此中國的汽車銷售模式也應當是多樣化的。而厂家要想完成銷售任務,除了政策上要有重大突破,也得依靠那些靈活机動的下級經銷商。這次500余家汽車經銷商集体聲討《辦法》,可以看出《辦法》還是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至少在如何平衡厂家与經銷商的利益方面,還是可以做得更公正一些。
(敏華/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