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評論員
將在今年7月1日實施的第二年度交強險費率目前作了一些相對人性化的調整。根据辦法規定,交強險費率上下浮動最大比例敲定為30%,主要与交通事故和違章記錄兩項內容挂鉤。
交強險早在一年前推出時就引來眾多的議論,因為其在實施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問題:無責財產賠償,使有責方獲得合法的“不當得
利”;交強險費率构成、厘定程序及決策過程不透明;保費過高保障過低等等,令本應是受益方的投保人心生諸多不滿且疑心重重。這其中,車主的最大感受就是交錢不少,但在實際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所賠付的比例基本是杯水車薪,沒有起到預想中的最好效果。現在為了“補充修正”此前較為冷冰冰且引起眾多非議的條文,而從另一個角度將這個政策進行改善,還是多多少少顯示了政策的人文關怀。而且,新出台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會更加鼓勵人們盡量減少違章,并且毫不留情地加大了對違章者懲罰的力度。
表面看來,這些新規定都是層次清楚,賞罰分明。但實際上在國內交通管理水平并不高的情形下,而且在行車過程中的各种狀況是千差万別,在一些你不想違章卻“意外”違章的情況發生時,這些條款就顯得過于死板。此次交強險与違章挂鉤的費率調整盡管在一定程度上体現了公正与人性化,但是在一些細則上如果加上一些更加人文的補充解釋在里面,在內涵与外延上將之細化的更加人性化,這項政策豈不是更加讓益于民,造福于民。
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交強險終于作出修改怎么說都是好事一樁。但是,這种修改只能說是交強險在進化過程中,在更人性化方面走出了第一步,還有更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有專家認為,作為強制性保險,交強險應該讓更多的公眾參与討論,更多地体現絕大多數公眾的意志与利益,監管方應該將交強險費率的制定過程及實施情況公開透明化,以便讓消費者明明白白、高高興興掏錢,實實在在受益。
(敏華/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