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网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在博客上也一樣。博客,就是一個電子版個人日志。綜合各种調查數据看,全球博客數量接近一億,其中中文博客將近6000万。如此龐大的博客數量,每天都在上演個人文字秀与口水戰。不過可以放心,因為博客還沒有實名制。在博客中,你可以隨意發表你的觀點、意見,甚至將對手痛罵一頓。別擔
心,對手找不著你,最多,只能被你气得嗷嗷叫。
這不,美國著名博客、Java技術專家凱西·西拉日前就因在博客上發表“不當言論”,隨即在博客中遭遇了死亡威脅。為了息事宁人,也為了自家安全,凱西表示可能放棄博客寫作。這一事件在國外引起大討論。凱西的朋友,率先提出网絡進入“web2.0”時代概念的奧賴利和維基百科創始人威爾士為此提出并呼吁推行“博客行為准則”,旨在實現网絡言論規范化,將文明規則引入网絡生活。
該准則呼吁人們響應倡議,建設博客文明,限制匿名、辱罵和威脅性留言,規范博客用語。草案中稱:“我們應當為自己的言論、以及發表在博客中的評論負責。如果你不愿意直接和別人說一件事情,最好也不要在网上說。”看到該准則讓筆者想起國內的博客圈中大量的常見現象,如借助博客爆明星隱私就是一例,這樣的博客一般采用匿名形式,通過炒賣明星隱私獲得极高點擊率。疲于應付网絡傳聞而不得不關閉博客的明星大有人在,來來往往,博客竟也成了娛樂圈的熱鬧之地。而就在一年前,一名22歲的网友因在博客中“用詞過激地痛罵”另一名45歲网友而被告上法庭,成為國內首起博客官司。
以上僅是大眾印象清晰的個案,在6000万的中文博客中,每天這樣的“博客口水戰”數不胜數。筆者認為,加強博客管理,推行文明网絡氛圍十分必要。至今仍未落實的博客實名制一方面意在監管,同樣也有助于建設文明网絡文化。
博客行為准則推行其實比博客實名來得更難。反對行為准則的网友表示這完全忽視了他人寶貴的言論自由。也有人認為,准則并不能從實質上約束人們的言論。可見,博客的确需要一個行為准則,但准則如果不能得到大部分人認同,那還是直接實名來得更爽快些。(劉佳宁)
鏈接:行為7准則
這份准則的內容包括: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同時享有限制別人在自己博客中發表不适當言論的權利;在真實生活中不會對人說的話語,也不應發表在网絡上;發生激烈爭論時,在博客上公開回應前應盡量展開私下交流;當認為有人發出不适當的攻擊性言論時,應考慮采取相應行動;不允許匿名評論;對下流言論不予理會;博客供應商應加強服務管理。准則強調,應禁止完全匿名發表的言論,發表評論者應至少提供一個有效的電子郵箱网址。
(曉健/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