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許琛 崔朝陽 王雷 王普 尹安學
“中調”戰略的确定,給廣州138個城中村塵封已久的改造計划注入新的活力。市長張廣宁多次強調:城中村改造,再難也要做。那么城中村改造究竟難在哪里?又該如何解決?“城中村”改造是今年廣州兩會上代表委員們熱議的焦點話題。昨日,市人大代表劉顯元等提交的議
案中指出:“城中村”改造必須盡快立法規范。
變臉之難
据了解,撤村改制后,改制公司土地難确權,原村土地無法及時開發利用等,成了“城中村”改造一大難題。由于“城中村”原農村集体經濟組織中,有大量的固定資產因歷史問題不能确權,加之城市中土地存在的二元結构,難以計算其現有价值,且還要承擔巨額資產評估費用,致使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難以進行。因此,在完成“村轉居”改制后,村集体經濟組織轉制而成的股份合作公司,達不到工商部門的市場准入要求。
另外,据市人大代表劉顯元分析,集体物業、集体土地及農轉居人員房產等權屬關系沒理順,是“城中村”改造的另一難點。至關重要的是,目前“城中村”拆遷問題的補償標准沒有明确,加上改造資金匱乏,以致該工作极為艱巨。
市人大代表劉顯元在他向大會領銜提交的議案中透露,單粗略估算白云區內14個“城中村”的消防通道改造,費用已達85442.56万元,僅靠區、街和集体經濟組織的能力是難以承受的。另外,拆遷改造造成社會利益受損,但卻沒有相應的政策給予補償。
重生之計
針對种种難題,劉顯元等代表認為,將“城中村”改造列入市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標,成立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具体研究解決諸如“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的規划報建、用地審批、土地性質變更及物業經營等問題,制定特定政策加以解決。
由于村集体經濟的物業收益是村民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代表們建議,在“城中村”改造期間,應允許村經濟聯社證件不完備的物業繼續經營,并逐步規范、完善管理。加快“城中村”土地房產權屬登記工作,加大對“城中村”地區地籍測量的資金支持。改造“城中村”,沒有資金不行。就此,劉顯元建議,在兼顧村集体經濟組織、農轉居人員利益和城市建設規划要求的基礎上,鼓勵戰略投資者和民營資本參与“城中村”的改造工程,對“城中村”改造給予政策优惠和有關建設稅費的減免。
(金陵/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