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不得送管理費物管打人或被吊證
本報訊 記者崔朝陽報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公布《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了解到,《征求意見稿》針對近年來物業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作出了不少針對性的規定:業委會成立有了比較剛性的時間約束,小區物業交付使用達到一半或者首套物業交付使用滿兩年后,就應該選舉成立業委會;在投票選舉業主委員會時,單個業主的投票權不能超過20%,避免了開發商坐大情況的產生。此外,舊物管七日內移交新物管,開發商賣房不能免管理費,前期物業管理企業也應該公開招標等規定,也將對保護業主的利益起到積极作用。
有專家分析,公開征求意見標志著1998年出台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步伐加快,備受關注的新條例出台指日可待。
(侯穎/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