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負責人強調按規定轉移的,必須接收!
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 馬漢青報道:按廣東剛實施的新養老保險制度,省內養老關系轉移是否真的“一路綠燈”?今早,廣東省勞動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強調,無論是“中人”還是“新人”,只要其養老保險關系按規定轉移,轉入地必須接收。對与此相關的參保人“視同繳費賬戶”的核定与建賬工作,各地要确保在2008年底前完成。
廣東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目前省內轉移造成的統籌基金(基礎養老金)缺口,通過調劑金解決。視同繳費賬戶的核定与建賬直接關系到新制度運行的成效,各地務必集中人力物力按期完成,對近期要轉移的參保人要“先轉先算”,确保省政府有關決定不折不扣地執行。
(曉健/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