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后22天共換了三次手机,令消費者不得不尋求其他途徑解決。日前,消費者鄺小姐到從化消委會投訴,稱其在從化街口某商場買了一台名流新款手机,用了不到几天按鍵即不听使喚了,無奈只好到該商場更換一台同款手机,但僅僅過了兩天,手机便自動關机或自動開机。
隨后,鄺小姐又到該商場理論,然而商場只同意再更換一台手机,鄺小姐只好又換了一台同類型的手机。然而用了10天,新手机居然沒有信號。鄺小姐大失所望,再去商場換的時候,認真選了一台知音M68新款手机,可是沒過几天,這款手机一再出現自動關机或自動開机等情況。
根据消費者反映的情況,消委會把案件轉到轄區街口工商所辦理。街口所對案件非常重視,派專人負責處理投訴。根据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信息產業部第4號令第十一條規定,責成經營者無條件將購机款退回給消費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經營者退回消費者購机款1100元,消費者表示滿意。
(程行歡 巢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