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日前,證監會官方网站發布《期貨監管部期貨公司監管工作指引第1號——關于結算會員以增加注冊資本金的方式補充淨資本》。該指引顯示,在期貨業務規模持續擴大、期貨公司注冊資本金的增加赶不上客戶保證金洶涌而入的勢頭之際,證監會對具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包括全面結算會員、交易結算會
員)的期貨公司,將放寬其以增加注冊資本金方式補充淨資本的有關規定。
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注冊資本金必須達到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平,而大多數期貨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較少,大多為1000万元。
由于目前情況已經發生變化,按照《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期貨公司淨資本不得低于其所吸納客戶保證金總量的6%,而期貨公司如逾期未改正或者經過整改風險監管指標仍不符合規定標准的,證監會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据《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對期貨公司采取“限制或者暫停部分期貨業務”等措施。 (羅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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