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原紀委書記曾錦春涉嫌受賄三千多万元
新快報訊 据《財經》記者歐陽洪亮報道,記者日前從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郴州腐敗窩案”核心人物之一,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將于4月23日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曾錦春被指控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涉嫌受賄金額總計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財產來源不明。
獨攬郴州全市礦權審批
据悉,曾錦春的辯護律師是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邱興隆,曾錦春現羈押于湖南省看守所。
長沙市檢察院長達三万余字的起訴書指控:曾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擔任中共郴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礦產承包、糾紛處理、工程招投標、職務升遷、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唐國菊、其子曾峰、其女曾云悉(均另案處理)等共同收受賄賂。
曾錦春与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同為“郴州腐敗窩案”的核心人物。兩人“割据”郴州,以權聚財:李大倫壟斷了郴州各區縣的城建項目,曾錦春則獨攬全市礦權審批。
通過“監管”干部獲取暴利
曾錦春被郴州當地稱為對權力運用得淋漓盡致的紀委書記。
在“郴州腐敗窩案”眾貪官中,不管經濟不管人事的曾錦春涉案金額最大,甚至遠超市委書記李大倫。事實上,正是手中權力的威懾,使得曾錦春在各級各部門干部中樹立了強大威信。通過“監管”干部,曾錦春找到了獲取暴利的途徑。起訴書顯示,曾錦春為了替給自己行賄的老板辦事,在各級各部門打招呼批條子,通常暢通無阻。
被抓后市民放煙花鞭炮相慶
曾錦春被抓后,郴州市民竟燃放煙花鞭炮相慶。
2006年12月,新華社報道,“7·19”專案組初步查明,曾錦春涉案金額高達近8000万,其中曾的情婦鄺莉娥名下被查封1600万元;另外,曾錦春的女婿、郴州市宜章縣公安局原局長雷軍家產逾1000万元,涉嫌賄賂金額約700万元。曾錦春因涉案金額之巨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
現年61歲的曾錦春系郴州汝城縣人,1968年畢業于湖南師范大學,任職于湖南省革委會和廣州軍區;后返回家鄉,歷任臨武縣委書記、郴縣縣委書記,之后調任郴州市國土局局長。1995年2月,曾錦春進入市委常委序列,兼任市紀委書記,在紀委書記任上長達11年。
自副市長雷淵利伊始,“郴州官場窩案”并發,包括原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原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原市長周政坤等党政領導相繼落馬,總計160余名党政官員和商人牽涉。(本文系《財經》授權本報獨家轉載,謝絕其他媒体轉載)
(編輯: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