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工作會議透露:今年將更重視社會領域立法
新快報訊 (記者 吳璇 通訊員 任宣)今年廣東省“兩會”和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人大代表建議廣東省出台實施《勞動合同法》的相關細則。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廣東省立法工作會議上獲悉,目前,這一
工作已列為2008年立法計划預備項目的重點項目,有關單位正抓緊開展調研起草工作。另外,廣東今年將更加重視社會領域的立法。
立法計划安排41項目
据了解,立法計划草案共安排了41個項目,分為新制定項目、修改項目和預備項目三部分。其中,新制定項目包括6項: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廣東省實施《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廣東省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廣東省土地利用規划條例》、《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和《廣東省企業職工民主管理》。
19個修改項目中,根据《物權法》、《企業所得稅法》需要修改項目共7項:《廣東省對外加工裝配業務條例》、《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管理條例》、《廣東省采石取土管理規定》、《廣東省征用農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管理辦法》、《廣東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廣東省城鎮房地產權登記條例》以及《廣東省漁港管理條例》。
在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有3個議案、2個建議共51名代表提出要盡快制定《廣東省實施<勞動合同法>辦法》,因此,今年將該項目增加為預備項目,并作為預備項目中的重點項目,有關單位正抓緊開展調研起草工作,待條件成熟時提交審議。
謝強華:法規案引導公眾討論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強華昨日在會上表示,2008年的立法重點將從偏重經濟立法向經濟立法与社會立法并重轉變。廣東省副省長万慶良也表示,要著力加強以維護民權、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立法,把制度建設的重點逐步調整到社會領域上來,著力加強有關健全社會保障体系、确保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特殊群体利益、改善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立法。
謝強華還透露,今后對一些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法規案,除了在省人大网站刊登外,還要考慮在其他重要网站上刊登,并要對法規案的焦點和難點問題進行提示說明,引導公眾討論。
万慶良:立法需考慮執法成本
万慶良指出,立法應盡量減少設立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尤其是要注意防止一些行政部門以“內部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名義變相設立行政許可。
他還指出,立法還要考慮對實施相關法規或規章的行政成本,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包括可能引發的行政爭議等方面進行預測分析。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