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楚
前几天,洛溪大橋出現了一條寬約30厘米、長3米的裂縫,一度對洛溪大橋實行雙向單車道行駛。經過緊張的修复,在4月7日晨7:30恢复了通車。
對這座已有20年歷史、由于連接廣州新舊兩個城區的中間大通道、實際通行量是設計通行量的2-3倍的橋梁,它的安全性不禁令人擔憂。正如市政与公路部門的同志所
指出的:“洛溪橋免費通行后,日益受到司机的青睞,交通狀況早已飽和,所以橋面出現這次狀況也是正常的。但畢竟不安全,希望這种局面早日得到改觀。”
交通安全,事關人命,必須放在第一位。那么如何才能改變目前這种超負荷的局面呢?恢复收費以達到平衡交通?事實上沒有停止收費之前,它也早就飽和。顯然,這不是辦法。
限制7座以上車輛(不包括公交車)通行,這是應該的。不可以像報紙的題照那樣,大客車、大貨車也照樣走!而最根本的辦法,是讓那些超過大橋負荷能力的車輛,如大客車、大貨車,能分流出去。
但多年來,我們不僅沒有對洛溪大橋實行強有力的分流措施,如建設洛溪二橋等,反而不斷地把車流通過輔助高架路從東曉路、新滘南路,通過擴大成雙向10車道的廣州大道、擴建的工業大道以及免費通行的南環高速,引向洛溪大橋。這豈有不超負荷之理。
因此,限制重載車輛通過,是當前保證洛溪大橋橋梁安全、避免發生九江大橋那樣的慘劇發生的首要措施;盡快建好新光大道,立項建設洛溪二橋,加大洛溪大橋處的橋梁通過能力,充分發揮其連接各線的城市交通樞紐作用則是當務之急的長遠措施。
洛溪大橋停止收費之后,已經進行過包括2號墩承台加固、主橋箱梁梁体維修等多項維修,本來這些維修應該在大橋經營收費期間由經營者負責,但是在以效益為上的企業眼里,這些都只是會使他們降低效益的行為,都在快結束收費時留給了政府。
對此,我們應該追究原經營者的責任。讓他們把多收的錢退出來,用于大橋的維修。政府在接管之后,應該把每年大橋所需的維護費用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大橋的安全。政府還應該把興建洛溪二橋當做大事,盡快列項論證、設計并盡快興建。与其讓我們的外匯由于美元的貶值,損失4艘航母,不如拿回來,我們自己多建些橋梁。
我們相信,在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廣州憑借雄厚的財力,一定會把洛溪大橋的安全問題解決好!(作者系廣東省政府參事)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