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拉薩市達孜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6名參与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犯罪嫌疑人。16名犯罪嫌疑人在逮捕證上按下手印。
拉薩市達孜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青說,5日依法批准逮捕的索朗扎西、瓊達、達瓦、倉卓嘎等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來自達孜縣德慶鎮。在拉薩“3·14”打砸搶燒嚴
重暴力犯罪事件中,他們的行為涉嫌放火罪和以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事實清楚,證据确鑿。
33歲的犯罪嫌疑人倉卓嘎抹著眼淚說,“3·14”事件中,她不明真相就跟著不法分子實施不法行為,沒想到后果如此嚴重,現在,她后悔不已。2006年,拉薩市開展農牧民安居工程建設,她家的二層樓房就是政府出資幫她修建的。
目前,拉薩市達孜縣公安机關已經抓捕41名犯罪嫌疑人,有57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關投案自首。(据《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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