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省提名計划
上圖:加拿大省提名計划由于門檻比聯邦政府的低,一直備倍青睞。
新快報訊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門日前公布了對于加拿大各省提名(PNP)項目政策的大幅調整計划,修改后的各省提名(PNP)項目的審核要求進一步規范,融資投資方式將不被認可。
据環球華网消息,加拿大投資類移民包含三大類移民:第一類為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第二類為魁北克省投資移民;第三類為加拿大各省提名項目(PNP),而本次調整的就是該類別的移民。這三類移民的區別是移民申請人的投資形式(積极投資或消极投資)以及投資者在所投資業里發揮什么作用。
加拿大聯邦和魁北克省投資移民的條件是申請人合法擁有80万加元的淨資產,并且向聯邦政府完成40万加元的投資,投資款由政府擔保,聯邦政府將投資款分配到各省,以支持各省的經濟建設。投資期限為5年,到期后由聯邦政府無息返本,或者申請人直接繳納12万加元無返還,投資款是消极投資。而省提名項目(PNP)主要是以主動投資經營企業為目的,承擔商業風險,而且必須在當地實地居住經營生意。
另据了解,在加拿大的10個省份和地區中,除阿省(阿爾伯特省)之外的其它省份均創設了商業移民省提名計划。由于不同的省份對申請人的投資金額有不同的要求,且差异較大,加上有些省份不強求申請人在移民后必須參与其所投資企業的管理以及必須在當地居住,例如,新斯科舍省提名項目只要求主申請人在該省居住滿6個月,隨后,申請人全家可不受限制地定居在加拿大任何省份。這是所有加拿大省提名項目中居住要求最短的項目之一,而加拿大聯邦和魁北克省要求申請人5年須住滿2年才能繼續持有“綠卡”。
即將于今年9月2日正式執行的此項新計划對省提名(PNP)項目的投資進行了規范,這些規范主要有如下四個方面:
第一、申請者必須積极參与其投資的企業或創辦的企業經營管理。這意味著申請者要真實承擔投資企業的管理工作,積极主動參与企業日常的經營管理,并且對申請者的實地居住有了嚴格的限制。
第二、投資資金必須投資提名的省份,而不是投資到那些以獲得投資收入為目的的項目上,比如利息、分紅和資本收益等。根据以上條款,凡涉及融資投資方式的企業家移民申請,自2008年9月2日起將不再被加拿大聯邦政府部門所認可。即使申請者通過PNP項目審批也有可能會被加拿大聯邦政府部門拒簽。
第三、申請者投資到已經建立的企業必須占到1/3或1/3以上的公司股份或者投資額至少為100万加元。該條款提高了投資款要求,并且明确了申請者自愿承擔商業風險。
第四、申請者投資企業的合同條款中不能包括到期償還投資款的要求。該條款明确申請者必須主動承擔商業投資風險。而此前加拿大聯邦政府部門對省提名(PNP)項目將從無明确法律規范條款限制轉為有法可依。 (段明)
(編輯:xia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