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男生事,稱沒看清楚警服
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王傅蓉 通訊員 海法宣)一名江西男子在飯店醉酒与人打斗,竟猖狂地把刀架在了赶來的警察的脖子上!昨日,這名男子在海珠區法院受審。法院當庭認定其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李坊財,男,40歲,江西贛
州人。2008年1月13日晚上10時許,李坊財在海珠區瀝滘北村東街21號某酒店二樓因醉酒与人打斗,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南州派出所公安人員任某接到報案后前往出事地點處理。在處理過程中,李坊財持刀架在警員任某的脖子上,并划傷任某右上眼瞼、右側鼻翼、左面部(經法醫鑒定,屬輕微傷)。李坊財為阻止任某報警,將任某的手机摔在地上,并用刀割斷酒樓電話机的電線。李坊財后被公安人員當場制服。“我當時喝了很多酒,眼睛看不清楚,沒注意來人有沒有穿警服。”李坊財在法庭上對公訴机關的指控供認不諱,但表示當時喝了酒,頭腦不清醒才犯下大錯。
法院認為李坊財無視國家法律,暴力阻礙公務人員執法,构成妨害公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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