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風
環球网載,由于對圖片惡意剪裁和對西藏的錯誤稱謂,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网(CNN)受到了中國民眾的批評和抵制,對此,CNN3月28日在其网站上很不顯眼的位置發表了一份簡短聲明,對于在報道中將西藏稱為“國家”,CNN說,CNN的報道方針是稱西藏為“中國西藏自治區”,“在至今的數十篇關于此事件的報道中,我們
只發現了兩起被誤稱為‘國家’的例子”。
評:管教太嚴往往触發孩子的逆反心理。同樣道理,在一個新聞管制相對嚴厲的國家,會有國民喜歡听到不同于傳統宣傳机器所發出的聲音,并報复性地認為這种不同的聲音才反映了真實情況。這是值得警惕的傾向。
人民网載,許霆案一審重審結果宣布,無期徒刑被改判,廣州中院以盜竊罪判處許霆有期徒刑五年,罰金兩万元,追討其取出的173826元。有媒体評論為“法律的胜利”,有媒体認為是“民意的胜利”。
評:如果說這是一個“胜利”,我則更愿意說,這是一個不屬于正常法治社會的胜利。早在3月10日,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興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明确說了,“許霆案屬于惡性取款,定罪判刑是應該的,但這是一個特殊的盜竊案件,判處盜竊金融机构罪顯然不合适,應該綜合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從我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明顯過重”———回過頭看,這說明什么?哦,也許竟然是一個巧合呢!
如果一定要說是“民意”或是“法律”的胜利,我選擇前者———前者給了后者一個下台階,也使后者的改進有了空間。
网易載,“按照《禮記》的說法,清明節期間,正是提倡男女談情說愛的好時節!”重慶著名學者、中國古代韻文專家熊篤教授疾呼要還原清明的“本來面目”,“將清明節轉變成一個樂觀的節日”。
評:春天到了,万物勃發,教授的話有依据也合時令。問題是文化習俗這東西不就是千百年來慢慢“化”成的嗎?教授應該研究一下“清明”是怎么由一個好端端的“奔者不禁”的快活日子變种而為“斷魂追遠”的。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