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湘菜館為菜譜標价并對外出售,工商部門表示消費者可拒絕賠償
新快報記者 文安 實習生 吳思卉
佬湘樓不僅經營特色湘菜,連菜譜也是其標价出售的商品!昨日,記者接到廣州某科研所所長涂先生投訴,稱其在員村二橫路都市廣場佬湘樓就餐后,因對賬單与實際消費是否一致
產生疑問,在与酒店人員爭執間無意損坏了菜譜,“真是天价的菜譜,不賠就不能离店!限制了我兩個小時,最后給我‘享受’了員工內部价,6折,280元!”
在證實該酒店确以480元單价出售菜譜后,廣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負責人表示,菜譜是飲食行業的經營用具,不得以店堂告示等霸王條款規定消費者照价賠償,更不能作為商品對外銷售。廣州出版界一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依照國家相關法律,私自制售出版物已屬違法行為。
不肯賠償被困兩小時
据涂先生講述,因為是員村都市廣場內佬湘樓的熟客,1月31日傍晚,他和友人又到這里就餐。因為是老顧客,該店店長立刻在菜單上標注了8折的优惠价。可到結賬的時候,涂先生發現所有菜价均無折扣,不僅全部實价收費,還多收了3元錢。對涂先生的疑問,服務員以所點菜式不是打折菜式來解釋。但在涂先生要求知道什么菜可以打折時,該服務員卻無法回答。“爭執起來,拉拉扯扯,我不小心扯破了一頁菜譜,店長馬上要我照价賠償。”涂先生說,他在店長指引下,發現菜譜最后一頁果然有480元的標价。涂先生气憤地說,因為不肯賠償,他被酒店困了兩個小時,最后只能報警求助。
在民警的調解下,涂先生得以“享受”佬湘飲食公司所謂的“內部員工价”,以定价的6折280元購回被損菜譜。“我要求酒店開發票,但他們只寫了張收据。”涂先生出示了三張收据,“為了證實他們在賣菜譜,我后來又買了兩本。”記者看到,收据中除當日优惠購買价280元外,其余兩張均為480元,寫有“客人購菜譜壹本”字樣。
強行索賠是霸王條款
廣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葉副主任認為,菜譜是酒店明示經營內容,告知消費者价格的工具,并非藝術品或酒店裝飾品,因為和消費者接触較多,屬于正常折損的經營用具。“按常理推斷,菜譜的印刷成本不可能達到480元,如果以這樣的价格要求賠償,顯然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葉副主任說,酒店的經營用具即使被損坏,也要區分損坏者是否有故意性,賠償要以公平合理為原則。“私自為菜譜定价,并要消費者照价賠償,本身就有強詞奪理的嫌疑。”他告訴記者,即使有明顯的店堂賠償告示,這樣的告示也屬于霸王條款,消費者有理由拒絕支付賠款。
菜譜不能公開標价賣
記者從廣州市新聞出版局了解到,根据國家出版法規,任何公開出版和發行的出版物都需獲得國家出版刊號和准印證書。酒店菜譜屬于內部資料,不能公開標价出售。"480元的价格也很离譜,一本菜譜的价格,排除特殊性,常規估算不會超過20元。"一出版界知情人士稱,賣菜譜肯定比該酒店賣湘菜利潤高。
据悉,涂先生近日已將此遭遇投訴至廣州市消委會。
(編輯:日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