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西藏自治區政府3月28日發布公告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無辜群眾家屬給予特殊撫恤金,特殊撫恤金額為每人20万元人民幣。 公告中說,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受傷的無辜群眾和受損商鋪、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區人民政府將研究出台 措施進行救助。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數不法分子在拉薩制造了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燒死砍死無辜群眾18人,受傷382人。 (編輯:日京)
据新華社電 西藏自治區政府3月28日發布公告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無辜群眾家屬給予特殊撫恤金,特殊撫恤金額為每人20万元人民幣。
公告中說,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受傷的無辜群眾和受損商鋪、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區人民政府將研究出台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數不法分子在拉薩制造了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燒死砍死無辜群眾18人,受傷382人。
(編輯:日京)